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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資通安全網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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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資通安全責任等級C級之公務機關應辦事項辦理。

以下三種身份每年應達成資安教育訓練時數規定如下:

  • 一般使用者及主管(包含老師)
    每人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 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
    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且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 資通安全專職人員:
    每人每年至少接受十二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

名詞解釋:

  • 一般使用者及主管,除包含機關組織編制表內人員外,尚包含得接觸或使用機關資通系統或服務之各類人員,包含委外廠商代表及業務。
  • 資訊人員泛指機關資訊單位所屬人員或業務單位所屬人員並從事資通系統自行或委外設置、開發、採購、維運者。 (掛名系統承辦人或管理者、開發、採購、維運者,包含委外廠商之專案與系統開發等相關人員)
  • 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與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性質及目的不同,爰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時數不可抵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時數。


資安教育訓練時數取得方式如下:

  • 臺北e大(需選擇資安、個資相關課程),網址:連結
  •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需選擇資安、個資相關課程),網址:連結
  • 另請留意本校公告的校內、外資安或個資相關訓練課程。
  • 線上課程可搜尋關鍵字:「資通安全」、「個人資料保護」、「社交工程」等。
  • 詳細說明請參閱資通安全管理法FAQ連結

 

各單位人員請自己保存資安訓練時數證明,以便因應日後資安相關稽核審查。